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长春中医药大学2013年招生章程

发表于: 2013-05-28 点击:

长春中医药大学2013年招生章程

第一章 总则   

 

 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今年招生工作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》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,特制定本章程。   

 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本科、专科层次招生工作。   

 第三条 学校全称:长春中医药大学   

    办学类型:普通高等学校   

    学校性质:公办   

    招生层次:本科、专科   

第四条 学校主校区地址:吉林省长春市净月开发区博硕路1035号。   

 

第二章 招生计划   

 

第五条 在有关省(区、市)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,详见各省(区、市)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。   

 

第三章 学历证书颁发   

 

第六条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,成绩合格,符合毕业条件,本科毕业生由长春中医药大学颁发国家规定的本科毕业证书。高职毕业生由长春中医药大学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(高职)毕业证书。   

 

第四章 学位授予   

 

第七条  对达到学校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中医学、针灸推拿学、临床医学、中西医临床医学专业的毕业生授予医学学士学位;对中药学、药学、药学(临床药学)、药物制剂、中药资源与开发、药事管理、护理学、护理学(英语)专业的毕业生授予理学学士学位;对制药工程、生物制药专业的毕业生授予工学学士学位;对公共事业管理(卫生事业管理)、公共事业管理(卫生监督)、市场营销(药品营销)专业的毕业生授予管理学学士学位;对英语专业的毕业生授予文学学士学位。   

 

第五章 收费标准   

 

第八条  学费收取标准    

本科专业:   

中医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60元;中药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60元;针灸推拿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60元;护理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60元;护理学(英语)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60元;临床医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60元;制药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;药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60元;药学(临床药学)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60元;药物制剂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60元;公共事业管理(卫生事业管理)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80元;公共事业管理(卫生监督)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80元;市场营销(药品营销)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80元;英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60元;生物制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;中西医临床医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60元;药事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60元;中药资源与开发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60元。   

 专科专业:   

药物制剂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70元;护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730元;医药营销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;康复治疗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730元。   

 

第六章 录取说明   

 

第九条  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  

护理学(英语)、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考生,其他专业语种不限。   

第十条  批准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  

无特别要求。   

第十一条  经批准的身体及健康状况要求   

严格执行教育部、卫生部、中国残联指定的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》。此外,肢体残疾的考生不宜报考公共管理类、药学类、护理学、临床医学专业。如果发现考生体检结果与实际不符,我校有权取消其入学资格。   

第十二条  录取规则   

以公开、公平、公正为原则,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成绩、考生填报的志愿为依据,德智体全面衡量,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全程网上录取,专业级差5分。对投档成绩及专业志愿相同的考生依次按语文、数学、外语成绩择优录取。如果学校一志愿录取未满的专业开设二志愿或征集志愿。   

第十三条  联系方式   

 学校网址:www.ccucm.edu.cn   

通讯地址:吉林省长春市净月经济开发区博硕路1035号   

联系电话:0431-86172015、86172013、86172018   

联系人:郑伟峰   

第十四条  本章程未尽事宜,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。  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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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址:吉林长春净月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博硕路1035号 
邮编:13011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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