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2016年招募优秀大学生回高中母校
开展招生咨询与宣传活动的通知
各本科学院:
为切实做好我校2016年招生宣传工作,现向全校公开招募一批吉林省籍学生担任2016年学校招生宣传员,返回高中母校开展招生宣传与咨询活动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招募对象
高中母校为吉林省县、区级及以上重点中学的本科在校学生。
二、宣传时间
根据高中母校报考时间合理安排,一般在6月22日—24日期间。
三、工作任务
回高中母校开展2016年招生宣传与咨询活动。主要是张贴宣传海报、发放招生简章;设立招生咨询宣传点,介绍学校招生政策、专业特色、办学优势等,回复考生及家长提出的相关问题。
四、优秀大学生宣传员条件
1.思想品德好、身心健康;
2.热爱学校、熟悉学校整体情况,热心学校招生宣传工作;
3.工作认真负责,有较强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;
4.在高中或大学担任学生干部、和高中母校有广泛联系的可优先考虑。
五、招募流程及时间安排
1.报名阶段。6月12日—15日,符合条件的学生到各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或招生与就业处(办公楼108)领取、填写《2016年优秀大学生招生宣传员报名表》;也可登陆学校招生信息网站下载申请表,填好后交回招生与就业处。
2.面试阶段。6月16日—17日,经学校汇总、集中面试后,审定名单,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。
3.培训阶段。6月18日—19日,学校对确定为优秀大学生宣传员的学生进行集中培训。
六、有关要求及注意事项
1.凡参与招生宣传的优秀大学生,学校报销往返交通费并发放一定金额的补助,宣传时间不超过两天。
2.学生外出,需注意个人财产及人身安全。
3.希望辅导员老师积极宣传,广大学生踊跃参与。把这次招生宣传作为在校学生深入社会,在交流中提高自己,在实践中锻炼自我的机会。
4.有关问题咨询:招生与就业处,崔建中老师、邵欣老师,电话:86172018、86172106。
附件:长春中医药大学2016年招生宣传员报名表
报名表.doc
长春中医药大学招生与就业处
2016年6月1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