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长春中医药大学2015年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预留计划及使用原则

发表于: 2015-07-23 点击:

 

 

 

为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,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,2015年学校安排预留计划 10个,占招生计划总数0.54% (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%)。预留计划的使用原则是:

一、用于录取各生源省已超计划投档(一般情况是末位分数同分多投),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。

二、用于调整某些生源不足专业(计划已安排却无法完成),将预留计划投放到该专业生源充足的省份录取。

三、根据生源情况,可适当向教育部指定我校的“支援中西部地区普通高校招生协作计划”省份(山西、安徽、河南、四川、贵州、广西、云南、甘肃)投放。

四、预留计划的使用应安排在生源人数多、质量好的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使用,不得降低录取标准指名录取考生,严格执行“不点招”、“不收费”、 “不降分”的规定。

五、省内外调剂使用的原则。在具体使用时遵循先外省(市、区)后省内的原则,根据各省(市、区)录取时间的先后顺序,录取在前省(市、区)且满足使用条件时优先使用,计划用完为止;若符合条件的外省(市、区)已使用完毕,而预留计划还未使用完,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后,可将预留计划调至省内使用,并优先用于我省农村专项计划。

六、预留计划的启用流程为:招生办公室提出使用预留计划申请→校招生委员会主任批准→投放计划→录取→向社会公布录取结果。

七、本使用原则经校招生委员会讨论通过后实行。

 

 

长春中医药大学招生委员会 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2015年7月21日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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